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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的工作任務在統籌及協調本校十三個系所,確保優良的教育行政事務,教務處的具體
措施與職掌如后:
一、辦理招生入學考試,廣納優質人才。每年辦理研究所碩博士班入學考試與甄試、大學
部、二年制技術系招生及警佐、消佐、海佐等班次考試。
二、制定系所教育計畫,推展教學課程。辦理課程開課、建排師資、編排課表、教學評鑑
等事項,實施跨系所及校際選課制度。
三、實施學生暑期實習,強化實務知能。本校學生於修畢第二、三學年課程後,利用暑假
至 警察實務機關實習兩個月。
四、獎勵教師學術論著、充實教學設備。鼓勵校內教材出版及研究創作風氣,辦理警學叢
刊、執法新知論衡等學術期刊,提昇專業教育水準。 |